校注说明

《山居本草》六卷,程履新撰。程履新,字德基,明末清初安徽省休宁人。程氏于人一身之内,一家之中,与山林、园圃、陂泽之物,蔬果菊艾之类,逐一探讨,见有取之甚易,制之无难而皆可以治危病,起痼疾者,于至贱之中,每建非常之效者,均予以汇集,著成集养生与本草相结合的综合性本草著作《山居本草》。

本书前有引文,简述《神农本草经》以降历代本草类书籍(共38部)的主要内容,分析论证了它们之间的源流关系并给予简要评价。正文计六卷。卷一身部,卷二至卷六上,收录常见药物593种,附品720种,合计1313种,加身部20种,共计1333种。所列每药均记其正名、别名、鉴别、炮制、性味、功能主治、用法、宜忌、附方等。卷六下为药物总论,总集考订前贤论药之说,订为规范,并列有 “辨药八法”及从《药品化义》节引的 “用药十八法”。

《山居本草》存世版本不多,今仅存清康熙三十五年丙子(1696)高氏刻本,藏于上海图书馆,本次整理以此为底本,以《黄帝内经》《遵生八笺》《本草纲目》等为他校本。

主要校注原则如下:

1.采用简体字横排,并加标点。

2.凡底本中俗字、书刊匠字、异体字,予以径改,不出注。

3.对底本中的古字、通假字,于首见处出注说明。底本中避讳字,不影响文义者不改,影响文义者改正,并出校说明。

4.凡底本中有明显脱误衍倒之处,信而有征者,予以改正,并出校记。无明显证据者,出校存疑。本书引《本草纲目》之文,明显有误者,据《本草纲目》改。若非明显脱误衍倒,则不作改动,出注说明。

5.对于 “已”“巳”等易混字予以径改,不出注。

6.书中药物字形不规范者,除药物异名外,均以规范字律齐。

7.书中许多病名常有多种写法及称谓,为保留原貌,今不作统一。

8.底本每卷卷首题有 “新安程履新德基甫述”;另卷一题有 “钱塘陈培昌武威甫校 三韩熊启胤明卿甫校”,卷二题有“弟咸新德充甫校”,卷三题有 “弟恒新立方甫校 男光绪梅壑甫光经通五甫校”,卷四题有 “孙存仁伯荣甫存义叔宜甫校 孙存忠叔良甫存恕叔平甫校”,卷五题有 “孙存礼季和甫存信季成甫校 孙存述季行甫存朂季旃甫校”,卷六题有 “曾孙彦辅近垣甫彦弼台垣甫校”,今删。

9.古人引书多用简称,有简称同而实非一书者,出注说明。

10.将原文中表示上下文的 “左”“右”径改为 “下”“上”。

11.底本每卷卷首均有本卷所载药物目录,今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