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研究
- 刘祚祥 易卫红 余春晖
- 7400字
- 2025-02-25 10:38:09
4.3 湖南省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目标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希勒认为,金融产业者的工作之一是撮合交易,也就是创造新的项目、构建新的企业甚至塑造一套新的体系,将散落在各处的个人目标结合在一起。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所在区域内资本市场的重要“枢纽”,能够将该区域内不同的金融要素聚集在一起,通过成功地撮合各交易方来实现采取共同行动。如果区域性股权市场不能有效地达成各方合作,那么就不可能创造持久的市场价值,自然也就难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具有资本市场自身独有的发展规律,又根植所在区域,具有鲜明的地域特点。就湖南而言,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充分发挥其作为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功能,必须从湖南省的实际情况出发,主动融入湖南社会经济改革发展的大局,统筹谋划,同时结合当前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所处的阶段和运营实际,因地因时制宜,走一条具有“湖南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
2020年12月,中共湖南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旗帜鲜明地把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纳入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作为湖南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性股权市场将是湖南省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扶持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提高社会直接融资比重的重要抓手。
当前,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确定了“两个平台,五个角色”的战略维度,“中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建设目标。下一阶段,就是要紧紧锚定这个航向,通过改革创新,不断构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良好生态,实现区域全覆盖、生命全周期、业务全链条、服务全要素,力争成为全国最具特色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以此带动并形成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的金融创新体系,促进湖南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4.3.1 推动各类政策资源聚集,持续提升平台的政策综合运用效能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也是地方政府能充分利用的区域性资本市场平台。要充分认识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平台功能,推动各类政府资源聚集,持续提升平台的政策综合运用效能。
(1)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知识。理念的宣贯和落地尤为重要。尽管国务院和证监会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功能定位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区域性股权市场属于新生事物,市场建设起步较晚,地方政府缺乏对市场深入和系统的认知,在政策制定和引导方面认识不高、动力不强。为普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相关知识,地方政府可将其列入工作安排,通过不定期举办地方金融管理干部培训班、组织资本市场政策宣讲会和专业培训、组织当地主流媒体集中报道服务案例等,广泛宣传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功能定位、特殊作用及经验成效,提升挂牌企业信息、政策信息及企业数据的互动性,形成明显的示范效应。
(2)建立地方政府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政策协调机制。地方政府出台新的政策,势必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各相关部门的变革动因不强、动力不足,来自相关部门的“阻力”会很大。目前,出台了融资、税收、产业扶持、就业等一揽子中小微企业支持政策,但是由于政出多门、政策碎片化,没有形成政策合力,企业政策知晓度不高,政策实施效果也不佳。此外,当前地方政府尚未将工商、司法、税收、人社等政府部门数据导入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有效整合,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对挂牌企业信息掌握不充分。因此,地方政府应建立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政策协调机制,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地方经济发展的互动研究。在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中,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政策研究的体系,给予必要的重视和规划,特别是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领域,要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作用。
(3)将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评范围。在绩效考评成为地方政府施政“指挥棒”的情况下,要提升地方政府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认识程度和支持力度,将其纳入绩效考评是一个非常重要和非常有效的手段。地方政府可以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与企业改制上市、上市后备梯队建设及中小企业规范发展等有效关联,设置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关键指标,提升政府相关部门对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工作主动性,从而形成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良好氛围。
4.3.2 推动金融要素聚集,打造区域内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枢纽”
在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两大平台”定位中,“小微企业以直接融资为主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的集中体现,也是其作为地方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相比其他平台最核心的价值所在。要通过平台的集聚效应,推动区域内金融要素加速聚集,构建以区域性股权市场为中心的区域内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平台,发挥枢纽功能,提升企业融资效率及获得性。
(1)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在地方金融行业内,存在一个普遍的现象,即地方农商银行吸纳了当地资金,但找不到合适的信贷主体,导致存贷比过低,只得通过上级行的资金归集,投放到其他地域,支持外地企业的发展;而本地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或现有信贷审核机制限制,无法获得当地农商银行的信贷支持,也无法通过上市在资本市场获得融资,造成“资金错配”。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其实,以直接融资为特点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与以间接融资为特点的地方金融机构,如农商银行,在区域内可以通过机制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实现有序错位、包容发展,即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平台发现功能,筛选出相匹配的信贷投放主体,实现信贷资金的精准投放;同时,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融资工具和手段,为地方农商银行的高净值客户群体对接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标的,如私募股权定向增发、私募可转债等,提高高净值客户的投资回报率。这种模式可以归纳为“用地方的钱,办地方的事”。
(2)推动政府引导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属于私募市场,聚集并沉淀了大量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的信息和数据,相当部分企业通过了推荐机构的尽职调查,管理相对规范,可以较好地降低投资机构甄别企业的成本,控制风险。证监会在2019年发布的《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清整办函〔2019〕131号)中提到,要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交易场所的功能优势,有重点地将场外优质企业的A轮、B轮、C轮等私募股权融资引导到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进行。此外,创投的基金份额、股权投资项目的转让问题,可以转换成“基金份额”或“股权”交易,为创投机构或投资者的投资退出提供除上市、回购之外的又一道“方便之门”。在监管层的支持下,着眼未来,区域性股权市场与私募股权融资市场有可能产生业务联动,为增强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注入新的活水。
(3)推动担保、保理、供应链金融等金融要素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此类金融要素在大金融体系中属于“毛细血管”,却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服务平台,与其具有天然的匹配性。将此类金融要素引入区域性股权市场,植入市场综合服务的“大链条”中,一方面可以提高市场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延长服务的价值链条,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满足中小微企业多元化的需求,提升响应的及时性和便捷度,意义重大。
4.3.3 扮演“五个角色”,落实“四项重点”,聚焦优势产业和重点园区,构建“产融结合”的良好生态
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小微企业的孵化摇篮、企业人才的培训基地、社会资本的汇聚平台、地方金融的基础设施、综合服务的优势高地”五个角色,以及“实现区域全覆盖、生命全周期、业务全链条、服务全要素”四项重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深度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必须依托产业这块土壤,以及园区这个物理空间,而聚焦优势产业、重点园区,构建“产融结合”的良好生态,是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未来的着力方向。
(1)以特色“专板”建设为引领,服务优势产业新业态。聚焦湖南省内优势产业,将重点产业与专业板块建设相结合。结合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以及12大重点产业与20个新兴优势产业链,聚焦一批有基础、有龙头企业、有基础研究力量,并具有突破性、颠覆性技术的科技创新企业,使之形成湖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生态系统。具体来说,要以“科技创新专板”为样板,升级乡村振兴专板,逐步推出文创、军民融合等板块,将重点产业与专业板块建设相结合,复制推广“股交所+特色专板”的模式,重点聚焦于高科技、数字文化创意等产业。
(2)以扮演“五个角色”为抓手,构建重点园区新生态。要不断伸长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服务触角,将区域性股权市场平台延伸至全省各市州特别是重点园区,通过股改挂牌、规范治理等业务模式加快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孵化,通过小微商学院等载体做好企业家群体的培训,通过融资、交易等平台功能的发挥促进区域内社会资本的汇聚,通过平台“大数据”加速区域企业信息数据的整合及融资应用场景的拓展,通过“一揽子”解决方案提升综合服务效能。通过“五个角色”的扮演,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与重点园区生态深度关联。
(3)以落实“四项重点”为着力点,提升平台服务新动能。围绕“区域全覆盖、生命全周期、业务全链条、服务全要素”四项重点,区域性股权市场要不断扩大服务半径和辐射能力,实现区域全覆盖;充分依托控股股东财信金控的“全牌照”优势,加大与证券、银行、基金、小贷等兄弟单位的业务协同,努力构建多元化、个性化、全周期的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挂牌、托管、投融资、交易等业务板块和流程的梳理和再造,推动业务链条向在线、远程、智慧、生态方向发展;引入中介机构并压实责任,升级打造“微力量”线上服务体系,不断充实服务要素。通过上述努力,不断增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服务能力。
4.3.4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提升和彰显平台的价值与功能
创新是金融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也是中小微企业最为显著的特征。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区域金融生态中的重要环节,需在平台治理、运营模式、金融服务及产品构建等方面加强创新,不断彰显和提升平台的基础性功能。
(1)平台治理的创新。湖南股权交易所目前属“单平台”运作模式,自身可以运用的工具和手段较为单一,这也成为其发展的重要制约。在现有的体制和机制条件下,应加强平台治理的创新,通过积极主动融入控股股东——财信金控业务协同的“大循环”,在其中扮演“有效资源链接点”的角色,加强兄弟单位之间的“横向”合作。这样,既能解决自身平台金融工具和手段不足的问题,也能为兄弟单位业务拓展提供助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揽子”综合服务。与此同时,还可以加强与省内其他平台的深度合作,如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湖南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公司等,通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投资入股等方式,从外部嫁接一些有价值的资源,从而进一步丰富服务工具和手段,提高政策综合运用平台的“话语权”。
(2)运营模式的创新。近年来,湖南股权交易所在运营模式上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如在市州设立服务中心、扩大办事处服务半径,有效提升了市场的覆盖率和影响力,做好了“面上的文章”;通过“资本市场县域工程”“百千万工程”和科技创新专板,形成“股交所+县域”“股交所+专板”等运营模式,在行业垂直领域构成了纵深的生态。在之前经验的基础上,还可以按照“急易先推、逐步推进”的思路,结合创新试点,逐步推进“股交所+担保”“股交所+贷款贴息”“股交所+重点园区”等合作模式落地,加强与岳麓山大科城、马栏山文创园等重点园区的合作,探索新的合作领域,嫁接更多资源,推动湖南股权交易所成为各类资源和政策的聚集地,形成以湖南股权交易所为核心的小微金融生态体系。
(3)金融服务及产品的创新。区域性股权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为核心的功能是交易与融资,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的方向。未来,湖南股权交易所可以在原有基础上,与相关银行、担保、保理及融资租赁等机构深入合作,开发出更多应用场景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如“供应链金融”“圈子融资”“产业基金+私募可转债”等;与此同时,可以积极引导投资机构、承销商等机构介入融资对接,提升中介机构的撮合能力和达成率;引入私募股权基金,加强与私募基金、风投基金、天使基金的合作,加强路演的制度性建设,提高路演的效率,从而降低挂牌企业与投资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股交所在金融合约缔结中的撮合能力。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创新正走向深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创新试点已经“箭在弦上”。湖南股权交易所应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在创新融资产品、优化交易规则及服务特色创新等领域展开力度更大的创新探索,做好顶层设计,在重构区域股权市场的市场制度和业务体系方面走出一条新路,争取获批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从而打开更为广阔的创新的发展空间。
4.3.5 启动“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平台的信息化水平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以数据为基础的创新金融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数据信息时代,大数据将成为金融科技的基础部分,是信息时代的战略资源。作为地方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区域性股权市场应以技术与数据为驱动力,推动平台建设向“数字化”转型,从而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效率。
(1)推动建设中小微企业“大数据”平台。目前,湖南股权交易所对挂牌企业的信息收集与数据库的构建没有进行专业的处理与分析,这不利于中小微企业与资金方进行多维度的匹配。因此,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有效信息的获取,搜集挂牌企业的格式化数据与非格式化数据,沉淀并累积挂牌企业数据,构建以挂牌企业为核心的大数据库。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现有4000家中小微企业、30万户投资者、200余家投资机构及金融机构的基础数据,还可以推动地方政府整合市场监管局的登记数据、税务部门的纳税数据、社保部门的社保缴纳情况、银行的征信系统及电力部门的用电数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完善“数据库”,进行整合、提取和数据脱敏处理后,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融资产品及服务等提供后台支持;同时,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平台对企业生产经营、信用等实施动态监控,为地方政府部门加强经济运行管理、中小微企业政策支持与资金投放等提供决策支撑。因此,建立挂牌企业大数据库,是未来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
(2)加强“大数据”的开发及应用场景的拓展。数据库的建立主要还是为了应用,在这方面,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还存在明显的“短板”。湖南股权交易所应加大数据基础设施的投入,形成自己坚实的“数据底座”,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供高性能的计算平台,同时依托自身强大的存储能力,加速数据协同,最终将数据创新纳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运行体系,动态掌握挂牌及托管企业在董监高信息、商业模式、盈利状况、投融资需求等方面的关键数据,形成大数据资源。在此基础上,通过筛选优质潜力企业,进行数据分析和转化应用,不断优化企业画像,对交易链上下游企业进行交易前与交易后的针对性推送、方案设计与资金匹配,延伸价值链,优化价值链服务,撮合股、债融资、转板上市及并购,为企业精准化地匹配金融资源提供支持,从而提高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活跃度。
(3)在“区块链”等前沿技术领域展开探索。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功能与区块链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区块链具有公开、透明、可回溯、难篡改等特点,解决了信息的真实性问题。通过区块链,可以实现可靠的信任传递,这有利于将各种金融资源集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平台。完整的链上交易平台,可以从股权托管上链开始,运用万物互通交换平台在全链上运转,同时实现链上的可信交易与高效率。此外,在技术上,区块链可以与人工智能、大数据、5G、量子计算等实现融合发展,从而为形成湖南的创新生态金融体系提供技术与组织保障。启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区块链底层构建,一方面有利于实现中小微企业与投资机构的直接对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种费用更低、速度更快的融资方式,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效率与成功率,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的信息披露,使企业有条件地进行信息的透明公开公示,方便市场平台、中介机构、投资者等监督,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可以说,区块链的建设将是未来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体系建设的一场“革命”。
4.3.6 探索建立“联动转板”机制,推动企业进入高层次资本市场
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框架已经初步搭建,各层次资本市场可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融资和发展需要,且各层次的市场有明确的定位和递进性,因此,灵活的转板制度必将成为市场未来不断演进的方向。
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上市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的变化会导致其原来的均衡状态偏离,而处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无法通过其价格调节机制来重构新的市场均衡。因此,在多层次市场中引入转板机制,可以在资本市场体系中形成动态的具有分离效应的市场调节机制,提高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甄别功能,从而降低市场投资风险。区域性股权市场应充分发挥其培育企业的作用,逐步实现与各资本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尽早构建挂牌企业批量对接机制,为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开通绿色通道,避免同股不同权等问题阻滞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入高层次资本市场。
当前,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沪深交易所、新三板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部分挂牌或托管企业通过孵化培育实现了IPO上市,且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聚集了一批未来3~5年有望上市的后备资源,但受现有资本市场体制的限制,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沪深交易所等高层次资本市场事实上是相互割裂的。未来,可以在“三四板互转”“全国市场+区域市场”培育联动等领域展开探索,形成向上转板、往下承接的互转机制,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地域与特色服务优势,推动更多优质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实现转板上市。
(1)一是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为其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外企业证券的发行、转让或者登记存管提供服务;二是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的证券持有人数量累计不得超过200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是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证券的,不得采取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四是投资者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买入后卖出或者卖出后买入同一证券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五是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证券,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其中合格投资者应是依法设立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机构、合伙企业,金融机构依法管理的投资性计划,以及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且金融资产不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