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减税:大国税改与经济发展
- 李炜光 臧建文
- 2556字
- 2023-06-26 17:31:30
前言
减税,尤其是企业层面税费负担的降低,已然成为国内外的热点问题。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惠商、利商政策,特别是为提升资本的投资回报率而降低本地区的税费负担,这在无形中上演了一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国际税制竞赛,而且在近些年呈现愈演愈烈之势。
其中,最为抢眼的,当属2017年底美国时任总统特朗普签署的《减税与就业法案》(Tax Cuts and Jobs Act),这是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减税行动。这部法律主要通过大幅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回归“属地”征收原则、投资支出全额计入当年税前扣除等税负减免措施,协力吸引海外资本回流美国本土。短短两年多时间,美国资本投资活跃,数百万就业岗位得以创造,企业信心指数持续走高,失业率保持历史性低水平,居民家庭平均工资收入大幅增加。
显然,美国联邦政府并不满足于此,自2019年至今,美国白宫经济政策团队一直在磋商并准备适时启动第二波减税计划,大概率的情形是以社会保险税为重点,减轻工薪阶层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制度性负担,从而保持强劲消费的经济增长模式,实现企业扩大生产、职工工资增加、市场供求平衡的良性循环。
作为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印度在这一轮的全球税制竞赛中,并未等闲视之。早在美国参众两院博弈减税草案之际,2017年7月1日,莫迪启动了印度自独立以来最为彻底的税制改革,颁布了《2017年中央商品服务税法》(The Central 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2017)。该法律的实施,旨在大幅降低多数商品的税负,提升税制透明度,明确并统一中央与地方的税权配置,避免重复征税,畅通印度全国范围内经济要素的供应链条,促进市场一体化进程,为推进“一国一税”的既定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印度税改的故事,没有结束。2019年5月,莫迪执政团队又酝酿推出新的减税方案,最终在9月20日由印度总统公布新的税收法律,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0%降至22%。此举大幅降低了印度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了印度税收制度的国际竞争力,进而吸引跨国资本的大量涌入。
归类美国、印度等国家为吸引投资所采取的政策,包括降低税率、简化税制、放松管制等具体做法,我们不难发现,私人投资活力的迸发、经济的持续增长,来源于政治领导人的放权让利,取决于辖区政府的轻徭薄赋。简而言之,国民财富蛋糕的创造及划分,应更多地交由民间来支配、选择乃至监督,这不仅有来自财税学界越来越多的理论验证,而且世界范围内越来越丰富的财税史及当前实践也在见证这一朴素认知。
中国也不例外,希望凭借“抢跑”夺胜。2018年,全国两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中国开始着手推进以税率调整为代表的普惠式减税,以“降成本”为代表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时跟进。在这场世界范围内的税改大比拼中,我国政府又陆续推出了各类旨在改善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在整体经济增速长期放缓的大背景下,对缓解市场主体经营困难、保持外商投资稳定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减税降费措施主要包括三点。
第一,在增值税方面,突出表现为税率的连续下调。2018年5月1日,我国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及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2019年4月1日,原适用16%的税率再降至13%,原适用11%的税率再降至9%,致力于减轻企业流转税负担,增加市场主体留利。
第二,在“五险一金”方面,不仅部分保险缴费比例大幅下降,而且缴费基数首次出现调整。2018年4月1日,我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从20%降至19%。2019年4月20日,我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再统一从19%降至16%。与此同时,与单位缴费比例共同构成企业社保负担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标,加入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这一权重,以减少企业用工费用,缓解用工压力。
第三,在个人所得税方面,2018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案开始实施,免征额从3 500元提高至5 000元,相应税率级距也进行调整,综合减轻了工薪阶层税负,增加了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此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以及次年汇算清缴程序的添加,也照顾到了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公平性。
可以说,大减税的时代到来了,这为财税学界对真实世界的跟进与观察提供了一个窗口。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连续三年,我们在武汉、大连、北京、天津、杭州、温州、西安等城市开展企业调研,与当地企业家及其财务负责人座谈,记录、汇总、研究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涉税问题,及时了解企业税负变化情况,定期发布民企税负调查报告。
特别是在2016年底围绕“死亡税率”的大争论中,我们借鉴世界银行总税率测算指标,拟定适用中国的企业税负衡量方法,发现企业“税利率”与“毛利率”的变化规律,并提出以总量轻税为目标的减税降费方案,稳步推进税制结构从以企业间接税为主体到以居民家庭直接税为主体的转型,使我国税收逐步具备“内在稳定器”功能。
聚焦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主题,我们发现企业上下游所频繁触及的专用发票“失联”问题,加重了部分企业的合规运行成本,如任由其一再发生,将冲抵增值税减税的红利效果,甚至将引致较为普遍的企业违规风险。对此,我们根据增值税的一般税收属性,在逐步精简增值税税制的基础上,强调完善以增值税抵扣权为原则的税制改革思路,遵从抵扣实质主义而非发票的形式主义,尊重企业经营自由,尤其考虑废除“以票控税”,试行实际扣税,保护纳税人利益。
针对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改革困局,我们倡议“社保税费加速改革、社保央地合理划分、社保基金预算公开透明”三位一体的现代社保制度改革步骤,以较大幅度降低社保缴费比例、提高企业社保缴纳合规水平、改善社保服务的“性价比”、增强中央政府在社保收入与支出责任方面的统一性为具体落实措施。
我国现代税制的改革似乎没有完成,尤其是近两年的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新冠疫情的暴发,我国经济企稳回升的压力只增不减。为降低疫情对我国社会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及时且有针对性地出台了“稳投资”“稳外资”的税收利好政策,比如社会保险阶段性暂免以及住房公积金缓缴等举措,有力地降低了企业用工费用,减轻了资本制度性负担,起到了稳定经济预期的积极作用。
我们还注意到,各国对资本的竞争日趋激烈,产业链的转移规模和速度也是空前的,而我国地方政府减税降费难度较大,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主的财税体制改革的紧迫性正在凸显。
我们究竟何去何从,值得国人斟酌思量,但基本方向不能错过,即萨伊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所言的“最好的财政是尽量少花钱,最好的租税是最轻的租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