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大学制度:本原特性、中国语境与完善路径
- 谢凌凌 张琼
- 2329字
- 2025-02-23 09:17:42
1.2.2 权力理论及其适切性
权力是社会发展的永生变量和永动力量,在人类生活中占据着重要位置,是历久弥新的话题。古往今来,学术界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流派对其概念、特征、内涵有不同注解和阐释,足见其复杂性。一般而言,当前的权力研究正呈现出从突出政治权力到彰显社会权力,从关注宏观权力到强调微观权力的演进路径,并在此逻辑思路下区分出政治权力与社会权力的二元框架
。
1.2.2.1 政治权力
在此二元框架下,政治权力实则是一种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探讨的是,国家和政府作为权力的主体,如何促进权力形成以及如何进行宏观调配。例如,罗伯特·菲尔麦(Rboert Filmer)认为,君主的权力源于神授,臣民或奴隶无从选择和同意。斯宾诺莎(Spinoza)则认为,绝对的国家权力并不意味着绝对的个人掌控,最合理有效的方式是在理智的原则之上,由社会的大多数共同掌权,君主只获取有限的行政范围
。应该说,这种权力观不仅反映了国家权力形成的民主思想,而且折射出权力配置的分权思想。因为正如霍布斯所担心的,人的本性太过自私,无法避免对“自然权利”的过度追求
。当然,我们熟知的分权学说中,最著名的莫过于三权分立。最初,英国学者洛克将国家权力划分为既彼此分离又相互制约的立法、行政和外交三个模块,随后,孟德斯鸠、卢梭、杰斐逊等人对此进行了丰富和发展。尤其是孟德斯鸠,他进一步明确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将三权确立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归属于议会、君主和法院,以此相互制衡
。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上任后,将三权之间的制衡落到实处,提出了立体分权策略,如三权之间的分立、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权、政党之间的分离、军权之间的分散,等等。一言以蔽之,政治权力理论的发展,明显表现出由神授走向契约、由专制走向民主的治理思路和发展脉络。
由此观照当前推进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其核心运作不外是权力的运行与配置。具体来说,即是如何在大学内部克服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的行政权力的“越权”与“越位”,建立合法合理的“契约让渡”机制,保证学术权力从个人到集体的顺利迁移。同时,如何借鉴政治权力的“分权”思想,厘清大学权力生态中行政与学术两大核心权力主体的边界和范围,化解两者的矛盾对立,从而有效避免行政权力的“脱缰”和学术权力的“异化”。
1.2.2.2 社会权力
关于社会权力的来源,一直处于众说纷纭的状态。弗伦奇(French)认为组织中的强制权力、法定权力、奖赏权力、参照性权力和专家权力恰恰对应不同的权力来源。美国学者唐·荷尔瑞格(Don Hellriegel)等进一步指出,权力来源主要有三类:人际的、结构的和情境的。我国学者林志杨参照韦伯的权利类型将组织中权力的来源分为两种类型:制度性权力和非制度性权力。三种权力:以职位为基础的权力、个人魅力型权力和基于个人在组织中客观位置与关系形成的权力。其中,以职位为基础的权力是制度性权力,其他两种权力是非制度性权力
。
在社会权力的结构方面,有学者将权力看作一种使资源在系统中流动的能力,并将其界定为“为了实现系统目标的利益,使资源流通的一般能力”。帕金斯对此并不认同,他提出了权力的结构功能主义观点,奠定了组织权力运行架构的理论基础,并由安东尼·吉登斯对其进一步深化,发展出权力的“行动与结构”二维结构化理论,提出“权力不等于资源,资源是权力的媒介,权力依赖资源尤其依赖权威性资源和配置性资源
”的著名观点。至此,关于权力现象的解释更客观、科学和全面,权力不仅是资源,同时具备行动与结构的双重性,当且仅当权力通过支配结构产生转换能力时它才得以利用
。
当然,权力的资源属性决定了社会权力的配置历来都是讨论的焦点。韦伯主张社会权力参照专业分工和等级权威之下的制度、条例、程序加以配置;巴纳德(Barnard)从权力对象的角度着重考虑配置过程中行使权力者与接受权力者之间的差异。福莱特(Follett)从权力运行和岗位设置出发,提出了用“共享权力”替代“正式权力”
的理论设想,成为后续权力包容理论的逻辑起点。尽管理论纷呈,但在我国单位制组织生态,包括大学行政系统中,完备的科级制度和森严的等级权威是一贯的传统,看起来比较接近韦伯的理论构想。实际上,在具体运行过程中,我国的权力配置往往强调了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却忽视了权力运行的规范性。所以,在谈论大学学术权力的科层制弊病时,没有重视大学行政组织之于科层制的“形”似而“神”离的真实状态。
所谓社会权力的运行,按照福柯的说法,就是权力如何被运用以及运用权力的微观技术。所以,权力是技术,人是权力运作的产物。福柯还认为,规训性权力是一种权力运行机制,是通过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严格检查三个范畴来诠释权力的运行的
。其中,按照福柯的解释,知识与权力是同构的,权力产生知识,知识体现规训,两者相互作用,共同建构。这一观点,对于我们窥探大学组织结构的微观权力无疑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和有益的借鉴。
总体来看,社会权力理论中的这几个方面均可为大学权力的生成机理和运行机制提供适切的分析视角。例如,社会权力来源的理论可以为大学权力的来源与大学组织化形态的生成提供视角;社会权力“结构”和“配置”的理论可以为学术权力组织化形态提供运行架构的启示;社会权力的运行理论可以扩展大学权力的分析视角,尤其是福柯关于微观权力的观点和关于知识与话语的规训性权力的建构为重新分析大学权力的运行机制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本书的主题是针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背景下的权力生成与运行的问题。所以,尽管这种分析逻辑需要借助政治权力与社会权力的二维框架,但又不应完全依赖两者界分的一般性视角,而必须聚焦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运作即学术权力组织化形态的生成与运行风险防控以及学术权力的制度化建构的独特视角,即学术权力生成与运行务必要符合现代大学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学术演进的基本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