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权利:从消极防御到积极利用》:保证人享有的主债务人之权利:基于保证合同从属性原则

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分为主合同中债务人对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保证人本身所享有的权利。传统合同法理论认为,保证合同为单务性质合同,因此,保证人对债权人并无请求给付之积极性权利,而仅是消极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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