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星期五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优秀不只是一种习惯,还是一种别人的习惯

一年中电影院最热的时候,就是暑假,和天气无关,只是放假了的学生都有时间从教室走进了放映厅。

一部电影可以让你专注两三个小时;一部好书可以让你专注你希望的无限时间。

从电影院走出来的福尔摩这样想。

听书馆里的孩子讨论着《名侦探柯南》新剧场版里黑衣人的犯罪手法,彼此说着自己最喜欢的侦探形象,争论着谁的战斗力更强,谁的智商更高。

拿起永远长不大的大侦探工藤新一的漫画,花生粥老师想了想,说:

“你们想不想听我最喜欢的侦探的故事呢?”

花生粥老师讲述时间

关于私家侦探的职业说明

我小学时最喜欢文学作品里的两个人物形象:一个中国猴,一个外国人。

中国猴自不必说,指的是《西游记》里的齐天大圣·弼马温·斗战胜佛·孙悟空,他是当时我所接触到的所有文学形象里最神通广大的。天宫可以大闹,白骨精可以三打。要是我能成为他,即使让我放弃“人类”的身份,我也乐意。

而这个外国人,则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那个哪里死人去哪里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我为什么喜欢福尔摩斯呢?与孙悟空不同,福尔摩斯靠智商碾压一切,尤其是他不管周围人内心感受的处事原则,真是酷毙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将侦探作为自己的理想职业,虽然上了中学之后因为太胖而放弃了。

侦探这一工种,不像警察,不似军人,感觉像风一样自由,透露出一种随意和潇洒,再加上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还是位“推理大神”。因此当时我眼中最好的工作,就是当侦探。

可惜,后来我长大了。

作为侦探小说,柯南道尔和他笔下的福尔摩斯其实面临诸多神一样的对手。如果你看过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疑案》《尼罗河上的惨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你会知道侦探小说圈里还有“波洛”这号人物。那为什么福尔摩斯能够最终杀出一条血路,成为“侦探”这一职业的代言人呢?

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

其一,柯南道尔选了华生医生的视角来写福尔摩斯,避免了完全用第一人称或者上帝视角的讲故事方法,既有参与感,也很奇特;如果侦探以第一人称给你讲怎么推理破案,除了会提早曝光逻辑和证据链条涉嫌剧透之外,还显得作者特别自恋。所以后来很多关于福尔摩斯的影视作品,除了福尔摩斯之外,华生这个人物的塑造也成为观众评价的重要因素。

其二,福尔摩斯的推理和他的性格浑然天成,理性如一台计算机,能解决问题,但是看上去没有什么人类的感情。这种优缺点都十分明显的人物特别招人喜欢,好比很多女生不喜欢班里学习最好的男孩子,往往更愿意关注有点另类的男孩子。福尔摩斯就是文学人物班里的颜值和智商担当,而情商则在平均分以下。

当你喜欢一个人,他在别人眼里的所有“不好”都会变成独特的魅力。若你厌弃一个人,他在别人心中的所有“优点”也只不过是尘世的庸俗。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就是这样,读者欣赏他某一方面的优秀,却接受不了身边真有这样一个大侦探。

福尔摩斯是一个私家侦探,“私家”的意思是自己当老板,自己给自己打工,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你交你的钱,我破我的案,疑难杂案解决了,我拿钱你安心,咱们两不相欠,也有能交到一两个朋友的,但真的不多。和你去治病情况差不多,只要不是常年治病,人们很难对给你动过一次手术的外科医生产生什么不一样的情感。

以福尔摩斯的能力素质,为什么不从事别的工作?答案是福尔摩斯太有个性——看不上别人。

在虚构世界的侦探俱乐部里,无论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还是青山冈昌画了十年还没长大的工藤新一,都不如福尔摩斯有个性。福尔摩斯基本上算是人情世故一点不懂,专门给人挑毛病,没事就分析别人的隐私,对于自我高智商和行动力的欣赏毫不掩饰。在福尔摩斯的世界里,压根就没有“谦虚”和“客套”,效率才是第一位的。《名侦探柯南》的口号是“真相只有一个”,但这一点贯彻得最好的恰恰是福尔摩斯,因为在真相面前,其他什么都不重要。如果不是他的搭档华生医生忍耐力超强,估计福尔摩斯一个朋友都没有。

福尔摩斯这样的员工你敢要吗

如果让福尔摩斯下岗再就业,其实是个蛮有趣的话题。

找工作是一件既容易又困难的事。说容易是因为你只要喜欢,单位愿意要你,你就可以工作;困难在于有的工作你喜欢,但是人家不要你;有的是人家要你,可是你不想去。找工作最重要的一点是人职匹配,也就是你的个人能力和工作需求最好是对应的,最好是岗位需要你是个厨师,你就正好中餐西餐都有十年经验;单位希望你能写会讲,你就正好是作家加上主持人科班出身;领导要求你能修计算机,你就正好是美国常青藤名校海归,还在微软谷歌苹果公司都实习过。但这些都是以人的“能力”或“才华”作为主要依据,那人的主观“个性”该如何衡量呢?

我们以福尔摩斯为例,他有才华有个性,有能力有见地,但是除了私家侦探,他还能干什么?

第一种职业可能,福尔摩斯可以当老师。老师这个职业最重要的是要有知识,福尔摩斯本身对于化学、解剖学和法学都有很深入的了解,所以他最起码可以在学校里教化学、解剖学和法学,你看,这样一下子横跨三个学科的复合型人才还真不好找。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请了一个老师,解决了三个教职的需求,岂不美哉?老师教课需要有很强的逻辑性,福尔摩斯的逻辑性超强,肯定能把各种知识讲得头头是道。

然而,对于老师这个职业,福尔摩斯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他受不了别人提出愚蠢的问题。试想,如果学生向他提了一个不合时宜的问题,他能忍住不去吐槽吗?福尔摩斯对学生还很没有耐心。老师这个工作需要对同一知识不断重复讲解,而福尔摩斯如此喜欢挑战,没有案子给他破就难受,显然老师的岗位有点过于无聊了。所以我们说福尔摩斯的能力可能适合当老师,但从态度上来说,够呛。

第二种职业可能,福尔摩斯可以成为科学家。福尔摩斯为了破案可以说是钻进了牛角尖的深处,这种钻研精神是成为科学家的必要条件。福尔摩斯都能为了得到个案件的结论没日没夜地抽打尸体,如果不是追求真理,那肯定就是变态了。福尔摩斯还出过一本专著,侦探出书一般来说应该是《你不可不知的破案秘籍》《谋杀谜案》《法眼识人》这种书名,但福尔摩斯这本专著和侦探行业听上去没有一毛钱关系——《养蜂实用手册:兼论隔离蜂王的研究》,也就是说福尔摩斯研究蜜蜂都出专著了,你说是不是很适合成为科学家?

值得一提的是,柯南道尔在1903年应读者要求在小说里“复活了”福尔摩斯。百年之后,2002年英国皇家化学协会居然授予了福尔摩斯荣誉院士的称号,真不知道英国人是怎样看待“院士”这个称号的,特别是那些真的院士,面对自己的虚拟同僚做何感想。

可福尔摩斯本人只是为了破案才去研究问题,如果是单纯为了科学发展,他应该没有什么动力,因为他连太阳系的中心是什么都不知道,可以说偏科得厉害,这样的人连考上大学估计都难,所以当科学家估计也没什么戏。当然,与其说福尔摩斯精通这些知识,倒不如说是柯南道尔自己有意识塑造这样一个天才,他所处的19世纪英国,已经是英国工业革命的顶点时期,也是大英帝国的全盛时期,此时的英国社会崇尚科学的力量并不奇怪。

第三种职业可能,福尔摩斯可以成为音乐家。在华生医生的回忆录里,福尔摩斯有个特别的爱好,那就是拉小提琴。小提琴可以说是演奏难度非常高的一种乐器,需要长时间的训练才能达到较高的水准。福尔摩斯拉小提琴肯定不像弹棉花,他的演奏应该有很高的“段位”,这一点华生医生可以作证,因为他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如果拉得很难听,第一个受不了的就是华生医生。

现代的脑科学将人的左脑和右脑区别对待,认为左脑管理理性,右脑管理感性。对于福尔摩斯这个人物的塑造,柯南道尔可以说把一个人的艺术才能和逻辑才能,也就是人的左脑和右脑的功能开发到极致,然后融合到一个奇葩身上。

事实上,福尔摩斯也不愿意成为小提琴家,因为他拉小提琴只是为了放松,是让自己在破案遇到阻碍的时候换换脑子的行为。这让我想起我在读中学的时候,有一次临近期末考试,全班都觉得学习特别累,这时候我们班主任走进教室对大家说:“同学们,我知道大家很疲惫,真的是非常辛苦。这样吧,我们一起换换脑子,大家放下手里的学科作业,换个学科学习一下,一会儿再回来做现在的作业……”那一刻,我理解了为什么福尔摩斯拉小提琴只是为了换换脑子,如果真让他以音乐家作为职业追求,还不如让他去当老师。

除了上面这三个职业,福尔摩斯高超的伪装技术还可以成为化妆师,出色的打斗能力还可以成为保镖,一米八三的大个儿和高鼻梁还能让他走上T型台当模特……有天赋的人似乎总是被上苍眷顾,干什么都行。但我觉得一定要干自己喜欢的事情,福尔摩斯就喜欢破解疑难案件,让他干别的也不太可能。

他是侦探这个职业的代言人

时至今日,福尔摩斯依旧是“侦探”题材文艺作品的必备背景知识,影视作品也好、文学作品也罢,这就好比谈论物理学绕不开牛顿和爱因斯坦,讲起中国哲学避不过老子和庄子一样,有这样的影响力,应该说是非常成功的人物形象塑造了。

从小说的角度看,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里,他的个人魅力远远超过案件本身。柯南道尔作为世界推理小说的三大宗师之一(另外两位是日本的松本清张和英国的阿加莎·克里斯蒂),与另位两位宗师不同的是他的全部作品基本都是围绕福尔摩斯这一人物展开的。在人物与情节之间,柯南道尔无疑紧紧把握住了前者,但情节设计上很快就被超越了。

在我看来,外国的侦探小说有一点像我国的武侠小说,主人公都有一点升级打怪、过关斩将的意思。侦探小说中一个个悬而未解的谜团,犹如武侠小说里一次次狭路相逢的对决,你明知道主人公肯定能解决问题,但还是忍不住为他们捏一把汗。大部分侦探小说都是读者一开始不知道真相,看到最后才恍然大悟,因此,一般看过一遍后很少会再看第二遍,因为你都知道答案了,问题是什么往往就不重要了。可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不一样,似乎你总想知道他还有哪些绝招没有使出来。

通常侦探小说到最后都有一个真相大白的过程,作者设置的全部疑问会一一理顺讲清,连带找出凶手以便正义战胜邪恶,若非如此,那破不了案的侦探也就毫无魅力可言了。想明白这一点,对《名侦探柯南》等类似故事里的所有黑衣人和找出凶手的桥段,我一下子就释怀了。

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柯南道尔一生共写了五十六部短篇小说和四部长篇小说,其中大部分都是以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从探案故事来看,最先问世的《血字的研究》发表于1887年的一本杂志上,三年后发表的《四签名》则将福尔摩斯从此推向神坛,随后柯南道尔写了六部短篇故事,更引发了全社会对福尔摩斯的关注。一直到1894年,估计柯南道尔实在想放弃了,就在《最后一案》中,让大众偶像福尔摩斯坠入深渊了。

现在想来,好在故事的结尾只是坠入深渊这一结果莫测的设定,否则在《空屋》的故事里,还真不好安排福尔摩斯“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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