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3世纪古格王国政治史研究
- 黄博
- 3693字
- 2025-04-08 21:13:54
写作缘起和意义
西藏历史上的古格王国,大致涵盖了西藏传统的三大地理分区中阿里地区的核心区,阿里地区作为西藏的一个区域性地理概念,其历史虽不算特别悠久,但仍璀璨夺目。在藏族传统地理中,阿里地区与卫藏地区、多康地区并称为“藏区三部”。阿里地区在西藏历史研究中是一个颇为神奇的地方。长久以来,在后世学人的笔下,这是一个在历史上有着太多的故事可以讲,却又讲不清楚的地方。象雄文明与古格王国常常是人们提到阿里时的口头禅,考古学者经常能在这里发现令人惊叹的古代文明遗迹,然而世人提起阿里,又往往与未知的神秘相连。因为无论是前吐蕃王朝时代辉煌灿烂的象雄文明,还是后弘期以来拥有诸多传奇的古格王国,如今都只留下了散落在阿里各地的种种遗迹。吐蕃征服象雄,尚在藏文行世之前;古格一朝覆亡,文献湮灭无闻。无论是象雄还是古格,令人都不免有昔日的辉煌不再、今日的言说无据之憾。今天,传世文献中古格史研究可资利用的内容,跟卫藏、安多和康区的史料相比,确属少之又少。以致长期以来,有关阿里和古格历史的描写,有太多的传说,唯独缺乏精确的历史分析。
本书对古格王国政治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古格王国的早期,开始于10世纪后半期古格王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代国王益西沃(947~1023),结束于13世纪晚期古格国王扎巴德(1230~1277)统治时期。或者更精确一点,可以说是从986年后弘期上路弘法的重要人物、身为古格国王的松艾——同时也是藏传佛教弘法史上著名高僧的拉喇嘛益西沃,宣布古格确立弘扬佛教的国策起,至1277年古格国王扎巴德猝逝,古格王统第一次中绝为止。这个时段前后持续近300年,正是西藏社会新兴的佛教力量与世俗政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键历史时期。就整个西藏社会而言,则刚好经历了吐蕃王朝崩溃后的四分五裂,到各地方势力的局部整合,再到萨迦派在元朝的扶植下重新统一西藏社会的全过程。
本书对古格政治史的研究集中在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基本史实的考证和两者之间互动关系的分析上。所谓政治体制,就是在对早期古格政权政教关系的研究中,既要着眼于政权内部各项政治制度本身的内容,梳理古格政权中各项政治制度的设计、规定和运行的情况,又要在厘清制度的基础上着力于阐明早期古格政治人物的各种活动与制度架构的结合,着眼于分析古格政治中政治权力与文化权力之间的各种关系,这其中包括国王、大臣、高僧等政治人物与政治制度的关系,以及制度本身各方面之间的关系,从而加深对这一时期西藏政治文化的认识。例如古格在益西沃时代通过推动佛教政治,开创政教合一的新体制,这一对吐蕃王朝传统政治体制的根本变革,不但是一种在政治制度上的设计和规范,更是一个涉及体制改变的主导者(古格王益西沃、普兰王柯热及其王子拉德等人)、参与者(佛教高僧仁钦桑波、古格普兰政权的贵族大臣等)等政治人物在佛教政治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各种行政制度改革的综合工程。尽管这一概念可能根本不存于古格乃至古代西藏政治人物的观念之中,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借助这一概念来理解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
而所谓的政治文化,事实上跟政治体制一样,也是一个现代政治学的概念,通常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情感。这种政治文化由本民族的历史和当下社会、经济、政治活动的进程所构成。人们在过去的经历中形成的态度类型对未来的政治行为有着重要的强制作用。政治文化影响各个担任政治角色者的行为、他们的政治要求和对法律的反应。[1]显然,借助政治文化的角度,有利于我们深入分析后弘期以来西藏政治的发展。事实上,古格王国早期所处的时代,藏族社会的政治文化恰恰发生着根本性的转变,佛教文化的迅速成长,使得这一时期藏族社会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佛教政治语言,在态度、信仰和情感上深深地打下了这一烙印。佛法成为所有民族成员唯一崇信的善法,佛教迅速成长为全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藏民族也就在后弘期佛教政治文化的环境中形成了独特的群体政治心态,其既是高深的佛教哲学在西藏进一步演化的结果,又不完全等同于宗教精英的思想理论;其是古格王室、地方贵族、佛教高僧以及藏族普通民众共享的精神资源,这种心态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构成所有人主导和参与政治的软环境,对精英和大众都有行为制约的客观作用,同时又能反作用于政治发展和制度变革,构建出一个有机互动的整体关系。所以本书所要讨论的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的关系,就不是政治、体制与文化的简单叠加。因此,也可以说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的研究,具体到西藏社会,其核心问题就是政教关系,这不但是古格王国早期政治史的基本主题,也是西藏分治割据时期的核心内容。关于政教关系的界定,一般指的是特定的政权与存在于其治下的宗教之间的各种关系。它包括宗教在国家意识形态中的位置,特定宗教信仰、宗教组织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位置,特定的宗教信仰、宗教组织在社会生活层面的影响力,以及政府对宗教事务的介入程度等方面。具体的表现涉及宗教团体的自主权大小、宗教团体及宗教领导人影响政治和参与公共决策的程度等。[2]
古格王国在阿里地区存在了近700年,深刻地影响了这一地区乃至整个西藏的历史进程。佛教氛围浓厚、佛教与政治生活高度相关,是西藏社会最显著的特征,尤其是在政治上形成了政教合一的体制特色,政教关系既是揭开神秘的古格一个颇为有效的突破口,也是深入理解西藏政治史发展最有效的途径之一。相当长的时期以来,西藏的传统学者们(特别是各教派的高僧大德们)一直用宗教过程来阐释历史进程,而现在是我们用历史进程来阐明宗教过程的时候了。因此,本书打算在重构古格王国的种种地方性政治事件的过程中,着重考察西藏佛教政治的兴起及后弘期以来形成的藏传佛教几大教派与古格王国之间的政教互动关系。虽然本书界定的时段是10~13世纪,限定的地域是古格王国,但其时空范围有时也会因讨论的需要而上溯至阿里王朝,以及旁及从阿里王系中分化出来的普兰、拉达克等阿里地方政权的历史时段和地理范围,尤其是古格王国与其治下的宗教势力,主要是藏传佛教各教派之间的各种关系,包括藏传佛教各教派在政治主导思想中的地位,藏传佛教信仰及各教派集团在阿里政治体系中的位置和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力,以及阿里地区诸政权对本地藏传佛教各教派事务的介入情况等。具体涉及藏传佛教在阿里地区自主传播和发展的情况以及各教派及其寺院集团领袖影响阿里政治和参与各政权政务的情况。本书希望通过对上述内容的考察和讨论,丰富古格政治史的历史细节和演化历程,而这些情况学界一向所知甚少。本书还试图以古格王国的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为例,进一步回应西藏政治史研究的基本问题。
一方面,10世纪前后,随着吐蕃王朝在9世纪中期的崩溃,西藏社会陷入了长期的大混乱、大动荡,古格王国的前身——阿里王朝便是吐蕃王朝崩解之后分治割据扩大化的产物,其后西藏境内逐渐建立起一系列的地域性政权,到古格王国开启上路弘法的986年,曾经统一而强大的吐蕃王朝在分崩离析100多年后初步实现了新一轮的整合,不少吐蕃赞普后裔获得了区域性的统治权,开始进行重建王权的尝试,而吐蕃王朝时代的大小贵族则凭借地方性实力集团的优势实现了对某些区域的稳定割据,但总的来说,曾经繁荣昌盛的西藏社会陷入战乱、失序的混乱状态。事实上,这期间各方力量都在尝试改变这一颓势,重振昔日的雄风,然而这两种由传统的政治力量生成的新的政治实体,无论是赞普后裔政权还是地方贵族政权都在先天不足和后天失调之下举步维艰,在统一吐蕃王朝时代达到鼎盛的西藏世俗政权的政治统治模式也随着吐蕃王朝的崩溃变得一蹶不振了。
另一方面,10世纪前后,佛教作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在吐蕃王朝的灰烬中重燃,并迅速成为西藏各个阶层普遍信守的秩序规范和普遍敬信的神圣权威。在吐蕃王朝崩溃、王权威信扫地之际,其填补了西藏社会的权威真空。佛教意识形态和西藏社会有机结合,创造出极具西藏特色的佛教政治传统,即在10~13世纪的西藏,无论是政治体制还是政治文化,都佛教化了。众所周知,这一传统最早的集大成者是13世纪中后期在元朝扶植下主理藏政的萨迦派政权。而本书讨论的早期古格王国,正与萨迦政权的兴起和发展处于同一阶段,而古格早期政权的结束,也正好与萨迦政权主导藏政的新政治秩序的建立密切相关。如果说萨迦政权作为后弘期西藏教派政权的代表和历史发展的前进方向的话,古格王国则是这一时期世俗政权的代表,并且在教派政权兴起之前,已开启了在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上的佛教化道路。目前已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古格王国是西藏境内最早施行政教合一试验的地方政权,并取得了相当辉煌的成绩,但该政权的权力结构,在本质上仍然是世俗权力的一种高明策略,与以萨迦政权为代表的教派政权有着巨大的差异。西藏社会在吐蕃王朝崩溃后的权力结构重新整合过程中形成的古格王国的政教关系模式,是与宗教势力主导的政教关系模式不同的一种发展道路。古格的发展模式,随着后来萨迦政权、帕竹政权和甘丹颇章政权的持续成功,而日益淡出西藏政治的主流舞台。因此,本书将对西藏古格王国早期政治史的研究,放置在10~13世纪西藏社会政教关系这一大的网络之中,以西藏的区域性世俗政权——古格王国为个案,以期更加深入地理解10~13世纪西藏历史的发展进程。